榉(jǚ)木在中国南方地区分布广泛,木质坚硬、质地均匀、色泽柔和、纹理清晰,拥有如同重叠波浪尖的“宝塔纹”,较为美观。鉴于上述优点,明清时期榉木被普遍用于家具的制作之中。衣架作为日常实用器,为便于搭、取衣物,一般被放置在内室床榻前靠墙的一侧,或是在床榻之后及旁侧。
这件衣架用两块厚木作墩,墩子上设立柱,每个立柱前后用卷云状站牙(明清家具部件名称,指用来固定立柱的牙子)固定。底墩之间装有纵横直材组成的棂(jiù)格,除做加固使用之外,也留出摆放鞋履等物的空间。在衣架上半部装饰有两个透雕花卉纹中牌子(明清家具部件名称,常以是否具有雕花中牌子作为区分素衣架和雕花衣架的依据),中牌子上下部,皆加有横枨(chéng,原指古代门两旁所竖的长木柱,用以防止车过触门),枨中部有竖材将其划分为两栏,栏内饰有透雕卷草纹卡子花(雕花饰件,本作为加固部件使用)。衣架最上部是搭脑(明清家具部件名称,指家具最上端的横梁),搭脑两端呈勾云状,下侧与立柱相交处饰有卷草状挂牙和曲状角牙(挂牙和角牙:明清家具部件名称,是牙子的一种,同时具有加固作用和装饰效果)。
这件衣架是20世纪80年代杭州韶华巷改建时征集所得,装饰风格颇有杭州本地韵味,兼具实用性和审美性。